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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戀愛,你們的錢物不存在共同財產(chǎn),雖然對方是渣男,可是戀愛時間每一筆帳你沒有在被欺騙和脅迫下完成。這樣的追討估計比較難!立案也是比較難!婚前掙大眼,真的是給了很多未婚男女敲了警鐘,兩性關系相處,很多行為,言語方面都可以提前識別和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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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表明自己的態(tài)度:
戀愛期間,自愿為對方花錢,分手后就不要再讓對方返還。
你的情況也是屬于自愿,并且是為了一個不值得你為他花錢的男人。
分手后,轉(zhuǎn)賬能夠要求對方返還,但這樣的男朋友,不可能主動返還,除非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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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轉(zhuǎn)賬能要求對方返還嗎???
可以要求退回,前提是保留證據(jù),并且這些轉(zhuǎn)賬有借款的明示,不是判定為日常贈予或者日常小且密集性消費。
在一段關系中,如何確定這種轉(zhuǎn)賬的性質(zhì)?”一般來說,如果紅包的轉(zhuǎn)賬信息或說明,或者在付款前和付款后的聊天中,表明付款是一筆借款,那么就可以認為是一筆借款。在關系結束時,你可以要求退款。
戀人之間相互轉(zhuǎn)賬現(xiàn)在非常的普遍,然而分手后,一方主張“轉(zhuǎn)賬為借款”并起訴的現(xiàn)象也屢見不鮮。戀愛關系期間轉(zhuǎn)賬是否成立借貸關系呢?一般由主張借貸關系成立的一方當事人就借貸關系是真實意思表示以及借款的實際交付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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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生在情侶之間的轉(zhuǎn)賬,需要就每筆轉(zhuǎn)賬款項進行分析,若轉(zhuǎn)賬時在留言中、或在前后聊天記錄中已經(jīng)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是借款,在分手后,一方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返還。如果說轉(zhuǎn)賬留言、聊天記錄中聲明是“要
結婚”,那么可以理解為具有彩禮性質(zhì)的附條件贈與,在分手時,也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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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描述是可以的。一般而言,情侶在戀愛期間為另一方的正?;ㄙM或者具有特殊含義的轉(zhuǎn)賬金額(諸如1314、520等金額)是認為對于另一方的贈與,這部分錢款無法要回;另一方面,如果是情侶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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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雙方之間的資金往來,有可能是共同生活消費,有可能是贈與,也有可能是借貸。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七條規(guī)定,原告僅依據(jù)金融機構的轉(zhuǎn)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zhuǎn)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zhí)峁┳C據(jù)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jù)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因此,如果雙方在戀愛期間存在借貸關系,分手后出借方要求借款方償還本息的,出借方應當提供證據(jù)證明借貸關系成立,僅憑轉(zhuǎn)賬憑證起訴的,可能會面臨敗訴的風險。因戀愛期間雙方具有親密關系,共同生活消費、贈與財物等情形都較為常見,接受轉(zhuǎn)賬一方如以此為由提出抗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對于數(shù)額較大超出日常消費范疇的轉(zhuǎn)賬,法院可以結合雙方消費習慣、生活需求等因素綜合予以判斷;對于額度不大的轉(zhuǎn)賬,如無明確約定,或者是具有特殊含義的“520”“1314”等數(shù)額,則存在不被認定為借貸的可能性。對此,如果戀愛期間的轉(zhuǎn)賬系基于借貸,最好是形成書面協(xié)議或者留存其他證據(jù),以避免無法實現(xiàn)債權或者重復償還的風險。
【戀愛期間贈與財物有哪些注意事項?】
戀愛期間的某些給付或者贈與,有的是出于結婚目的,有的則可能用于日常交往,在感情破裂發(fā)生糾紛后,給付一方要求返還,但雙方對于給付目的往往各執(zhí)一詞。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贈與的財物必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lt;中華人民共和國
婚姻法gt;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情形,構成彩禮的,贈與一方才有權利要求返還。但在實際操作中,因各地的經(jīng)濟發(fā)展情況不同,導致認定彩禮的數(shù)額也不同,總體來說,司法裁判的思路是結合給付目的、給付數(shù)額等情形綜合予以判斷。因贈與在實際履行后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給付大額財物、贈與高檔禮品后反悔要求返還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
【戀愛期間共同購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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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憑證,轉(zhuǎn)賬記錄,給他買的手機等等的發(fā)票,沒有明確說明是贈送,都是可以要回來的,我一個哥們,訂婚了,后來散了,把金器這些想要回來,女方不肯,女方爸爸混社會性質(zhì)的,但是近年來打擊的嚴厲,一開始兇的跟狼狗一樣,要殺你全家的感覺,后來就慫了,估計屁股不干凈,后來我朋友一怒之下報警,拉出了所有聊天記錄,把曾經(jīng)的紅包,連你們這些大神所謂的520,1314,這種全部要回來了,吃飯這些不算,只要是現(xiàn)金轉(zhuǎn)賬全部拿回來,手機也要回來。金器也拿回來不要難為情,都是血汗錢真實故事分享,支持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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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能否要求返還錢財
1、共同花費的生活開銷估計是難以要回了,這一部分首先沒有要回來的依據(jù),其次也不好區(qū)分誰花了多少錢。
2、對方賭博要求你轉(zhuǎn)賬的錢還是可以要回來的,這一塊的錢是可以作為借款,要求對方返還。將對方請求你轉(zhuǎn)賬的聊天記錄和轉(zhuǎn)賬記錄作為證據(jù),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款即可。
3、法律還規(guī)定了,為了結婚為目的給對方轉(zhuǎn)賬或者購買房產(chǎn)等,帶有彩禮性質(zhì)的財物,分手之后由于沒有達到結婚的目的,也可以要求對方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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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這種情況,經(jīng)過了兩個人相處之后,覺著兩個人姓格不和,處不下去啦,可以分手啦,在這個節(jié)段,關鍵是,要有證據(jù)這方面的證據(jù),不好整的 。如何整理證據(jù)轉(zhuǎn)賬的、微。信的,都有憑證。購買物品,有發(fā)票。最好咨詢城市的法援中心?,F(xiàn)金的,有證人或其他相關證據(jù)。以上這些,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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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轉(zhuǎn)賬的錢可以要回嗎?關于在談戀愛期間用來表示對對方的愛或者是為了表達自己對對方事業(yè)的支持而轉(zhuǎn)賬給對方的錢,分手后能不能找對方要回來的問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首先要區(qū)分轉(zhuǎn)賬的性質(zhì)是屬于借款還是贈與,通常來說,在談戀愛期間一方為另一方正常花費或者具有特殊含義的轉(zhuǎn)賬金額 (諸如1314、520等金額),特別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節(jié)或者七夕之類的,一般是會被認定為對于另一方的贈與,那么就贈與的性質(zhì)來說,這部分的轉(zhuǎn)賬是不能夠要回的。
如果說轉(zhuǎn)賬的錢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這部分的轉(zhuǎn)賬按法律規(guī)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此外,由于戀愛期間的金錢往來也是比較頻繁的,比如一個日常表達愛意的小紅包,這種錢款的性質(zhì)其實是很難界定,因此,以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發(fā),如果情侶之間有大額的金錢往來或者貴重財物的處置的,可以保留一定的證據(jù),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證據(jù)要能夠證實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否則的話,證據(jù)可能是無效的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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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角度,他應該償還。
但是,從現(xiàn)實角度,很難實現(xiàn)。
你熱戀之時,自愿用錢來支撐愛情,分手,想要回錢,如果,他不是以愛之名故意騙錢,你此時想要回錢,不厚道。
但是,男方也不厚道,分手,應該主動清算利益。即使沒有能力償還,應該說聲抱歉。
你是愛情失意才有要對方還錢的舉措。
最后,我只想說,愛情,不是錢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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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佩服你的,就這樣,你還能和她在一起共同度過了四年的時光,而且花費了你這么多錢,這樣的男生,他真的不配坐著,真的,就像你說的,游手好閑,可是你怎么就能一次又一次的把錢給他呢?
即使再有錢,你也不是家里早有礦,或者是印鈔機啊,對不對?所以說應該懂得節(jié)流不能夠總是這樣下去,幸好你已經(jīng),迷途知返,這就是一件好事,所以說你可以申請要回部分錢,就像你發(fā)的截圖的這些,郵政局的都可以么?其實你發(fā)的別的錢,比如說現(xiàn)金的,他有轉(zhuǎn)賬記錄嗎?有轉(zhuǎn)賬記錄的話,也應該可以,要回來。
就像前一段時間我們看到的一則新聞一樣,雙方談戀愛期間,男方供向,女方支付了52萬元,還有一臺豪華轎車,最終法院判決讓其歸還豪華車這52萬元,所以說你的這些錢也是可以要回來的。讓你能夠有足夠的證據(jù),能證明他都是從你這里拿的錢,他就可以被法院判決強制執(zhí)行,把錢歸還給你,即使他沒有錢,也可以一點一點的還你,我覺得法律是公平的,這點應該是毫無疑問的。
對你這位垃圾男友,我不想說過多的話,只是想對你說,幸虧你懸崖勒馬,迷途知返,現(xiàn)在還為時未晚;你的主要任務就是搜集證據(jù),然后把相關的證據(jù)呈報給公安機關,或者是律師讓他給你幫忙進行申訴,把你的錢都要回來,畢竟你的錢掙的也不容易,分手了,他又沒有付出什么,應該讓他退回來。
預祝你能夠早日把錢都要回來,也希望你能夠早日找到一位如意郎君,真正愛你的人,能和你一起共同奮斗,共同經(jīng)營,你們的幸福生活的那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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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據(jù)您的每一筆轉(zhuǎn)賬來具體分析看看能要回多少。
若轉(zhuǎn)賬時在留言中、或在前后聊天記錄中已經(jīng)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是借款,在分手后,一方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返還。
如果說轉(zhuǎn)賬留言、聊天記錄中聲明是“要結婚”,那么可以理解為具有彩禮性質(zhì)的附條件贈與,在分手時,也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但如果款項支付沒有以上內(nèi)容,或者存在互發(fā)紅包互表愛意的情況,一般會被認定為一般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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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況吧,如果是正常贈與,比如戀人間給親人、親戚、朋友的小禮物,戀愛不等于婚姻,戀愛期間的禮財不受法律保護,那么多數(shù)情況不予返還的,成人世界里,都有一定辨別能力,在對方自愿贈與的情況下,可視為正常的舉動,要求退還,似乎存在于道德、倫理的范疇內(nèi),然而對于有些不正常的戀愛關系產(chǎn)生的不良后果,應該退還財禮,比如因戀愛致貪的或者欺騙欺榨的,這種情況下,民法有所保護,會責令退還一部份財禮。像分手后轉(zhuǎn)賬的情況,如果涉及金額比較多的,應該可以要求退還,因為關系不確定下,出現(xiàn)轉(zhuǎn)賬,可視為交易,因此有權反悔,交易不成功,有退還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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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呀,轉(zhuǎn)賬記錄什么的保留好,只要不是贈予的都是可以要求返還的吧,并且你們不是夫妻并沒有什么共同財產(chǎn)的,遇到渣男的話趕緊分開吧姐妹,并且這男的吃喝拉撒靠你供養(yǎng)的話一看就是個吃軟飯的,一個男的混到這樣的地步也真的是服了氣了沒眼看好吧,姐妹要是有什么轉(zhuǎn)賬記錄呀什么的,或者他問你借錢的聊天記錄什么的,一定要保存好,要求他返還也正常,如果不返還走法律程序的話也是可能用的到的,女孩子要保護好自己無論任何時刻,女孩子一般都是弱勢群體,不管什么時候都是要遠離渣男吧,軟飯男也是不可以的,男孩子要有自己的擔當和責任心才可以稱之為男人吧,要不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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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談戀愛期間用來表示對對方的愛或者是為了表達自己對對方事業(yè)的支持而轉(zhuǎn)賬給對方的錢,分手后能不能找對方要回來的問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首先要區(qū)分轉(zhuǎn)賬的性質(zhì)是屬于借款還是贈與,通常來說,在談戀愛期間一方為另一方正常花費或者具有特殊含義的轉(zhuǎn)賬金額(諸如1314、520等金額),特別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節(jié)或者七夕之類的,一般是會被認定為對于另一方的贈與,那么就贈與的性質(zhì)來說,這部分的轉(zhuǎn)賬是不能夠要回的。
如果說轉(zhuǎn)賬的錢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這部分的轉(zhuǎn)賬按法律規(guī)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此外,由于戀愛期間的金錢往來也是比較頻繁的,比如一個日常表達愛意的小紅包,這種錢款的性質(zhì)其實是很難界定,因此,以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發(fā),如果情侶之間有大額的金錢往來或者貴重財物的處置的,可以保留一定的證據(jù),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證據(jù)要能夠證實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否則的話,證據(jù)可能是無效的證據(jù)。
戀愛都應該是美好的,我們不應該在分手之后還去計較得失。但戀愛詐騙的除外,如果遇到戀愛詐騙應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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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說,在談戀愛期間一方為另一方正?;ㄙM或者具有特殊含義的轉(zhuǎn)賬金額(諸如1314、520等金額),特別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節(jié)或者七夕之類的,一般是會被認定為對于另一方的贈與,那么就贈與的性質(zhì)來說,這部分的轉(zhuǎn)賬是不能夠要回的。
如果說轉(zhuǎn)賬的錢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這部分的轉(zhuǎn)賬按法律規(guī)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因此,以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發(fā),如果情侶之間有大額的金錢往來或者貴重財物的處置的,可以保留一定的證據(jù),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證據(jù)要能夠證實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否則的話,證據(jù)可能是無效的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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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錢是應該償還的。
實踐中類是戀愛期間贈與財物產(chǎn)生糾紛是比較常見的,主要看這個贈與行為的性質(zhì)而定:
1、如果是戀愛期間借貸,那么應于返還;
2、如果是贈與,一看財物金額大小,二看是否以結婚為目的或者為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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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戀中的情侶常以移動支付轉(zhuǎn)賬表達愛意或支持對方事業(yè),一旦分手,“愛情轉(zhuǎn)賬”能要回嗎?這個問題會困擾很多人,我們首先需要區(qū)分情侶在戀愛中向?qū)Ψ睫D(zhuǎn)賬的錢款性質(zhì)是屬于借款還是贈與。一般而言,情侶在戀愛期間為另一方的正常花費或者具有特殊含義的轉(zhuǎn)賬金額(諸如1314、520等金額)是認為對于另一方的贈與,這部分錢款因為贈與的性質(zhì)是無法向?qū)Ψ揭氐?另一方面,如果是情侶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在分手之后出借款項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借款本金和利息,這部分款項可以要回,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律師建議,情侶戀愛期間的錢款往來比較頻繁,一旦產(chǎn)生經(jīng)濟糾紛很難認定。為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情侶雙方對于大額金錢或貴重財物的處置,都要注意保存可證實真實意思表達的證據(jù)。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定義】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chǎn)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與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chǎn)的權利轉(zhuǎn)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zhì)的贈與合同或者經(jīng)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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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轉(zhuǎn)賬能要求對方返還嗎?
杜律說法 答:根據(jù)你的描述,我覺得,對于以現(xiàn)金方式出借給對方的部分,除非對方自愿承認或者有其他證據(jù)證明你已實際將錢交付給了對方,否則,這一部分的錢,恐怕很難要回來。
但是,對于有轉(zhuǎn)賬記錄證明你已經(jīng)將錢交付給對方的部分,是完全可能要回來的。因為,對于這一部分借款,其本身不具有任何特殊含義(如520、1314等),而且,轉(zhuǎn)賬金額之大,已超出平常生活所需,因此,對于這一部分錢是不能認定為贈與的,應當認定為借貸,完全可以要求對方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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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說呢,既然當初是戀愛關系,也是自愿為對方花錢,要是分手之后再追究這個??,除非有記錄的,不然都是打水漂的錢,畢竟,誰也不肯承認自己當初花了這么多錢還暈還對吧……其實深究一點的是,是瞎了眼跟了這個男的這么多年還同居,我是處女座,既然男票一開始就有這么多自己都覺得難以忍受的缺點,那就不應該再相處下去,只會讓自己的忍耐性往后推一點,但是遲早會爆發(fā),而且處女座眼里也是受不了一點瑕疵的,所以這種戀愛關系早點結束對自己是負責任的表現(xiàn)……話又說回來,既然都分手了結束了這段關系,當初的甜蜜蜜也都變成了陌路人,所以要是覺得當初付諸的真心飄走了,可以要求對方把轉(zhuǎn)賬返還吧,但是不能抱有太大希望,畢竟,人家還你是情分,不還你是本分,既然錢都花在人家身上了分手了感情破裂了就別指望別人能跟你再有什么情分好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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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以要求對方返還
有些人說不可以,那為什么好多男的分手之后女的花了他幾萬塊錢他就要動手,要砍死人呢?
好多男的和女的分手之后要求對方返還錢財,女生怎么就不能讓男生歸還錢財了?
你可以去打官司,100多萬是你們雙方一起花掉的
我覺得不管怎樣他都應該還你一部分錢
你把所有的交易記錄都保存下來,你總共給他打了多少錢?
可以去打印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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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要看你當時給他轉(zhuǎn)賬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你正與他的可能沒有辦法要華為吧,如果說是他向你借的,比如說借錢來還外債等等,那么應該是可以能要的回的。
2.分手后還要轉(zhuǎn)賬給對方,那就是你自己的疏忽大意了,當然如果你有證據(jù)的話,是可以要求對方返回的
3.這個是你們自己商量的結果情侶分手前相互為對方花錢是正常的如果你覺得自己虧了,想要回來,可以先商量商量必要時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4.熱戀中的情侶常以移動支付轉(zhuǎn)賬表達愛意或支持對方事業(yè),一旦分手,“愛情轉(zhuǎn)賬”能要回嗎? 5月6日,澎湃新聞(www..cn) 從杭州西湖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審理一起男子訴前女友借貸糾紛案,在數(shù)筆共計38萬余元的轉(zhuǎn)賬中,法院認定其中,四筆共計5萬多元為特殊金額轉(zhuǎn)賬,不用還,其余33萬余元認定為借貸關系,要退還。
“愛情轉(zhuǎn)賬”分手后能要回?法院:特殊金額不退,其余應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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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要求對方主動歸還,就得看對方態(tài)度了,還得看你們在一起究竟是因為感情還是因為利益。如果就是沖著你的錢去的,不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如果還有感情,你覺得他的經(jīng)濟狀況能還你多少?
主動歸還不了,那就只能通過法律強制歸還了,這個就得看你能提供多少證據(jù)了,法律面前只看證據(jù),不看其他,所以基本你也能估量出歸還的數(shù)額。
但是吧,從你對他的描述來看,是個只會花錢不會賺錢的主,所以你與其把精力放在這上面,不如讓自己更快的投入新的生活,賺更多的錢。這樣可能對你的損失才是最小的,對他的反擊是最暢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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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出借方要保留好支付憑據(jù)!
戀人之間相互轉(zhuǎn)賬現(xiàn)在非常的普遍,然而分手后,一方主張“轉(zhuǎn)賬為借款”并起訴的現(xiàn)象也屢見不鮮。戀愛關系期間轉(zhuǎn)賬是否成立借貸關系呢?一般由主張借貸關系成立的一方當事人就借貸關系是真實意思表示以及借款的實際交付承擔舉證責任。
因此,出借方保留好相關的支付憑據(jù)尤為重要。戀人之間的借款,最好通過轉(zhuǎn)賬等方式留痕,同時注意保留好銀行的流水和交易記錄。若需支付大額現(xiàn)金,則應保留好銀行的提款記錄,必要時應要求對方出具借條或簽訂
借款協(xié)議。所以在戀愛期間借錢可以通過全民取證來進行證據(jù)保全,不用擔心證據(jù)的丟失,之后如果發(fā)生經(jīng)濟糾紛,就可以及時的拿出證據(jù)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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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同居了四年!前兩年發(fā)現(xiàn)男友游手好閑不工作賭博就應該跟他果斷分手!真是個傻丫頭!且不說你倆共同花得錢,就是轉(zhuǎn)賬用于他賭博的錢他必須還,而且要有轉(zhuǎn)賬記錄,不然沒證據(jù)怎么讓人家還!至于情人節(jié)等等一些戀愛時過得節(jié)日你為他花錢買禮物了,他為你花錢買禮物了嗎?互相送禮物這也就罷了,如果是你單方面的一直轉(zhuǎn)賬給錢,保留轉(zhuǎn)賬記錄,他得還!他要是不講道理的話,走法律程序!還有啊這戀愛不能談得時間太長,最多一年半就要考慮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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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男女雙方之間的金錢往來較為普遍。特別是相互之間的轉(zhuǎn)賬,這在戀人之間最為常見。
戀愛期間的轉(zhuǎn)賬的性質(zhì)如何認定,一般來說,如果轉(zhuǎn)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感情結束時,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
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zhuǎn)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感情結束后,也不能要求返還。在特殊節(jié)日里轉(zhuǎn)賬的‘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意義的數(shù)額,除非有證據(jù)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方的訴求。
所以,戀愛期間不要被戀愛的甜蜜沖昏頭腦,應該保持必要的理性。對于金額較大的轉(zhuǎn)賬。最好就每筆轉(zhuǎn)賬款項進行備注或者雙方在聊天記錄中說明清楚并保留。如果是借款一定要讓對方打借條,切勿不好意思或者覺得自己的行為是對愛情的不忠貞,分手之后,當甜蜜已經(jīng)屬于曾經(jīng),往日所有的“賬”必將明算。若不如此,彼時將會為自己所謂的“面子”與“忠貞”付出相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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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而且是那么多的費用。
盡量收集證據(jù)吧。
能要回來一些盡量要回來一些。
是如何能做到男朋友游手好閑,你還提供他吃喝拉撒。
你也算很仁義了,這男生不靠譜呀。
靠譜的人不會要求女生要那么多錢吧。
而且在分手后 應該主動歸還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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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之間總會遇到這種問題,比如520等節(jié)日會有自發(fā)的行為轉(zhuǎn)賬表達愛意之類的。
戀愛期間涉及到經(jīng)濟來往也很正常,戀愛關系結束,會因為錢財問題而產(chǎn)生一定的糾紛。
這個問題我以前也有在看到過啦,所以借鑒了一下其中有個律師的回答。
但是要特別注意的是:
1.戀愛期間,一方支付給對方帶有贈與性質(zhì)的款項,分手后不能要求返還。(比如說在特殊紀念日或者節(jié)日,轉(zhuǎn)給對方的; 轉(zhuǎn)賬時候還特意備注了我愛你的; 520、1314等特殊意義的款項; 日常消費支出等比如買衣服,食品禮物等。)
2.戀愛期間,一方借給另一方的款項,分手后可以要求返還。但是必須要有實際的借款證據(jù),不然也很難。
3.戀愛期間大額金錢和貴重禮品的一定要保存好相關證據(jù),證實真實意思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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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戀愛期間,一方支付給對方帶有贈與性質(zhì)的款項,分手后不能要求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guī)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chǎn)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條規(guī)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chǎn)的權利轉(zhuǎn)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戀愛期間,一方將自己的錢物無償贈送給另一方,另一方予以接受,錢物轉(zhuǎn)移后,該贈與合同即履行完畢,贈與方不能撤銷。因此,戀愛期間的往來款項如果被認定為贈與,則不能要求返還。
那如何判斷哪些往來款項屬于贈與呢?一般情況下,以下幾種款項會被認定為贈與:1、一方在特殊節(jié)日或紀念日轉(zhuǎn)給另一方的款項,比如:情人節(jié)、七夕節(jié)、婦女節(jié)、女生節(jié)、生日等等;2、轉(zhuǎn)賬時明確備注表達愛意文字的款項,比如:上述案例一中周某向江某轉(zhuǎn)賬時備注“老婆老婆我愛你1314”;3、可以表達愛意的特殊金額款項,比如轉(zhuǎn)賬“520”、“1314”等;4、日常消費支出,比如:戀愛時,情侶之間經(jīng)常會為對方買衣服、買化妝品、買食品等等,這些都屬于在戀愛過程中的正常開支,在無書面約定或形成
債權債務關系的情況下,情侶之間的這種行為視為一般贈與;5、一方在轉(zhuǎn)賬時有明確贈與意思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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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轉(zhuǎn)賬能要求對方返還嗎?能夠部分錢款追回,可能要
民事訴訟官司起訴追回,警察不怎么會介入民事糾紛財物,得費時費力費財,請律師申訴是個麻煩事。若是你們倆在深圳市地區(qū),且對方確定沒有財富資產(chǎn),不建議民事訴訟官司起訴追回。原因是現(xiàn)在深圳市地區(qū)準備立個人破產(chǎn)保護法的地方法律,即個人可以申請破產(chǎn)保護,三年左右過渡期,法庭破產(chǎn)宣判后,過去的債務可以不還。民事訴訟官司起訴的費時完結基本上幾年應訴,有些時候得十年應訴期。男女關系相處要帶眼識人,能夠四年間消費一百萬來說,十幾萬的流水帳得考量個人名譽和形象問題。只能說渣男是要遣責的,批評的,分手的選擇也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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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轉(zhuǎn)賬的錢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這部分的轉(zhuǎn)賬按法律規(guī)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轉(zhuǎn)賬記錄可以作為債務雙方之間關系的有效證據(jù),但是要看在雙方聊天中有沒有證據(jù)證明雙方是債務關系。也就是說,轉(zhuǎn)賬記錄能不能當作證明雙方之間借貸關系的有力證據(jù),讓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并且勝訴,要看轉(zhuǎn)賬記錄的具體情況,不同的情況起訴的可能性,勝訴的可能性都不一樣。
此外,由于戀愛期間的金錢往來也是比較頻繁的,比如一個日常表達愛意的小紅包,這種錢款的性質(zhì)其實是很難界定,因此,以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發(fā),如果情侶之間有大額的金錢往來或者貴重財物的處置的,可以保留一定的證據(jù),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證據(jù)要能夠證實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否則的話,證據(jù)可能是無效的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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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確鑿證據(jù),要回屬于你的錢財,也是不那么容易的,除非對簿公堂,徹底撕下情面。兩人同居時發(fā)生的錢財糾紛,用到哪里去?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何判斷?而且兩人的生活費用開銷交集,能分?? 清涇渭?你轉(zhuǎn)賬給他,假如是用到你身上,你能申辨清楚?他耍麻賴,死豬不怕開水燙!起訴,就算你官司贏了,他有否意愿、有否能力還債?若有固定資產(chǎn),可以拍賣,沒有,你咋辦?生意場上的債務糾紛那么多,處理起來曠日持久,老賴也蠻多。你的錢債還帶有感情色彩,就更費時日,精力就不用提了。他是男子漢,就不會欠你的情,欠你的錢。若是小白臉,沒欠你的錢,你心甘情愿奉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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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國婚戀的風俗習慣和《民法總則》的要求,對于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發(fā)生的經(jīng)濟糾紛可以采取如下處理手段。兩人相互贈送的禮品或者金錢往來。
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為了表達相互之間的愛慕之情,不可避免的會相互贈送禮物或者部分錢財。既然是一種饋贈行為,只要不是對方采取脅迫方式索要的,饋贈給對方的禮物和金錢是不能要回的。因為饋贈物品和金錢是一種民事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能因為戀愛分手了,就給對方索要自己的贈送的物品和金錢。一個人這么做是不道德也是違法的。很多的男女朋友,在節(jié)假日、特別是情人節(jié)期間,通過、支付寶等移動支付的形式,給自己的情人發(fā)紅包,什么“520”元我愛你紅包,什么“1314”元一生一世紅包等,這些紅包就是一種饋贈行為,是不能要回的。在戀愛財產(chǎn)糾紛中,法院判決有這么一個特殊規(guī)定,在男女戀愛期間,如果一方贈送的是貴重物品,并附帶有一定條件。如果男女分手后,應該退還對方,但可以補償另一方一定的經(jīng)濟損失。比如一對熱戀中的男女朋友,男的為了表達誠意,經(jīng)過家長同意,花費幾十萬贈送給女方一副鉆石項鏈,明確表示這副鉆石項鏈是贈送給自己妻子的。后來因為種種原因,男女分手,女方應該歸還給男方。因為這種貴重的,特定的禮物包含有附加條件,這個條件就是只有結婚后,成為男人的妻子,才是屬于女方的。不是饋贈的禮物和金錢,應該歸還給對方。
戀愛期間,女方主動要求男方購買的物品,或者女方因為家庭或者個人原因,給男方所要的,或者借用的物品或者金錢,這不是一種饋贈,這是一種借貸,應該歸還。比如女生說:我看上了一件衣服,價格比較貴,我沒有錢,你給我轉(zhuǎn)賬3000元錢,我去把這件衣服買回來去?;蛘哒f我和我閨蜜要出國旅游,錢不夠了,還差5000元,你給我轉(zhuǎn)5000吧等等,這種轉(zhuǎn)賬就屬于一種借款,不是饋贈,女方應該歸還。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發(fā)生的資金往來,情況比較復雜,外人很難進行判定。如果男女雙方分手后,男方想讓女方歸還財物,只能采取協(x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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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查了下法律規(guī)定,可能可以要回,小額的難,大額有希望。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guī)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chǎn)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gt;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為了培養(yǎng)感情而相互贈送的禮物或是支出金錢的消費活動,一般屬于贈與性質(zhì),贈與物的
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zhuǎn)移,受贈方成為贈與物的所有權人,可以不予返還。
戀愛期間的大額贈與,尤其是短時間內(nèi)贈與大量財物,不屬于戀人之間日常消費的內(nèi)容,能否追要,則要注意贈與的目的。如果兩人明確約定贈與是以締結婚姻為目的,而雙方最終分手、未能結婚,贈與財產(chǎn)的目的也就隨之落空,接受財物的一方應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返還。這樣既符合日常生活經(jīng)驗和公序良俗,也遵循了民事活動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但需要注意的是,戀人之間的一方以增進私人情誼為目的,或者基于良好的道德風尚,無償為另一方提供物質(zhì)或服務,這時人們無意設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所以戀愛期間的好意施惠不在法律調(diào)整的范圍內(nèi),分手時難以追討。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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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經(jīng)濟糾紛,都是麻煩事
可以要求,看他愿不愿意給,不愿意就算了,打官司一是時間成本,二是精力成本,100萬都花的起,這10萬,我想對你,心理作用大于物質(zhì)作用。
另外,都分開了,轉(zhuǎn)也是自愿的,不是借貸關系。何必再糾結。
自己瞎了眼,看不準人,還不趕緊開始新的生活,還把心思放在跟他有聯(lián)系的事兒上,這不是自虐么?
所有對方不好,對方渣,對方不上進,都不要怪對方,都要反思,當時自己瞎了眼的原因在哪里,防止再瞎眼。
永遠不為上一次看走眼后悔難過,
只為下一次機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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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當時的主觀意愿,愿意花給對方的錢,而不是對方跟你借的錢,也不是對方強迫你給他花的錢。
就比如說當時你表白,表達愛意。又或者是為了增進感情,為了得到對方,送給對方一個很昂貴的禮物,這個禮物可能并不是對方需要的,
但他通過這個禮物感受到了你的愛,并且接受了你的愛,然后你們快樂的度過了一段快樂的時間,
然后現(xiàn)在你們之間沒有愛了,你要求對方返還,你買給對方禮物時所花的錢。這說得過去嗎?你要知道你當時所花的錢都是一種投資,你希望這種投資能讓愛人高興,并且讓愛人更愛你,當時肯定是這個投資是有回報的,你的愛人肯定是收到禮物很高興。并且在當時也回報你以激情的愛,這是一種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投資??梢哉f是等價的。
再說投資都是有風險的,要我說,這次就當長個教訓了,下次再投資的時候一定要謹慎。省得事后后悔
不過有一點對方參與賭博花費你的那部分可以嘗試保留證據(jù)找靠譜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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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游手好閑還有賭博的惡習,四年花一百多萬,那你的收入很不錯呀,我很好奇你到底是看上對方哪一點?關于這錢,我說個建議
一,共同花費,花的時候是你情我愿共同使用的,這個沒法算的那么細的,比如唱個歌,吃個飯,一起打個車,這是你們一起使用的,你能分得清你花了多少她花了多少嗎?
二,賭博的錢是他自己私人的債務,只是男朋友而已,根本沒有必要為他負擔這個責任,法律上也沒有這種要求,你完全合情合理去跟他要回這筆錢,這么多年你養(yǎng)他就算了,難不成這個錢還要你出?你可以保留好憑證截圖,走法律途徑跟他要回
從字里行間看出你也是一個很優(yōu)秀的女生,你完全可以擁有一個優(yōu)秀的男人,他品行端正,事業(yè)上能與你共同進退或者提供幫助,支持你的一切,愛護你守護你,愿你早日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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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案件,實務中其實挺多的,之前辦過女方意外懷孕,男方給了十幾萬打胎費,營養(yǎng)費,分手后想再要回的。只能說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法律問題爭議較小,最主要的還是事實糾紛。畢竟法律事實不同于客觀事實,法官不是上帝無法了解客觀事實,而法律事實需要你提供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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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贈給他很大的數(shù)字,比如說房和車,如果分手了應該返還,但是要看你們分手的原因,
如果是平時的小錢兒,可能返還的因素就不是很大了。
你就幾句話,根本就解決不了什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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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能同居4年,還講究這個干啥呢。當初黃花大姑娘的人都給人家了,何況4年了,能消費100W說明生活還是比較殷實的,算了吧,人都能給何必又在乎這個呢。你認為呢?
回答完畢,謝謝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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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據(jù)轉(zhuǎn)賬發(fā)生條件和理由等實際事實,如果有證據(jù)支持,可通過民事起訴的方式,要求對方返還。因戀愛關系通常對轉(zhuǎn)賬的理由比較難以做出事實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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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時間能拿出100萬元供男朋友亂花,說明你不是差錢。既然不差錢,何必給自己平添煩惱。這種沒臉沒皮吃軟飯的男人,讓他掏一分錢都有可能和你拚命。當肉包子打了狗吧!雖然它會恨你但不會咬你。
4年,在人的一生中很短。100萬,在會賺錢的人眼里很不起眼。能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離開一個渣男,你有足夠的理由暗自慶幸!前面的風景很優(yōu)美,咬咬牙默默地往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