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
說“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在征地拆遷案件中,有一句流傳甚廣的“行話”,叫一書四方案。許多被征地人都反映過,說一書四方案我們知道很重要,但具體都包括什么不是很清楚。
所謂“一書四方案”是指建設
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有關材料編寫,并逐級上報至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一、“一書四方案”所包含文件內容
“一書”——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
根據《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應當包括用地安排情況、擬使用土地情況等,并應附具下列材料:
1、經批準的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圖和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占用基本農田的,同時提供鄉(xiāng)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圖;
2、有資格的單位出具的勘測定界圖及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3、地籍資料或者其他土地權屬證明材料;
4、為實施城市規(guī)劃和村莊、集鎮(zhèn)規(guī)劃占用土地的,提供城市規(guī)劃圖和村莊、集鎮(zhèn)規(guī)劃圖。
“四方案”之農用地轉用方案
根據《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農用地轉用方案,應當包括占用農用地的種類、面積、質量等,以及符合規(guī)劃計劃、基本農田占用補劃等情況。
“四方案”之補充耕地方案
補充耕地方案,應當包括補充耕地的位置、面積、質量,補充的期限,資金落實情況等,以及補充耕地項目備案信息。
“四方案”之征收土地方案
征收土地方案,應當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圍、種類、面積、權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需要安置人員的安置途徑等。
“四方案”之供地方案
供地方案,應當包括供地方式、面積、用途等。
二、一書四方案的上報條件
根據《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農用地轉用方案和補充耕地方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報人民政府批準:
(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二)確屬必需占用農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確定的控制指標;(三)占用耕地的,補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開發(fā)專項規(guī)劃且面積、質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四)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的,必須符合單獨選址條件。
征收土地方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報人民政府批準:
(一)被征收土地界址、地類、面積清楚,權屬無爭議的;(二)被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三)被征收土地上需要安置人員的安置途徑切實可行。
供地方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方可報人民政府批準:
符合國家的土地供應政策;(二)申請用地面積符合建設用地標準和集約用地的要求;(三)只占用國有未利用地的,符合規(guī)劃、界址清楚、面積準確。
三、關于“一書四方案”政府應該主動公開
根據《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
第七條
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建設用地申請,應當受理,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查。
第八條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城市規(guī)劃占用土地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村莊和集鎮(zhèn)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占用土地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報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可以合并編制,一年申報一次;國務院批準城市建設用地后,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分期分批申報的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土地實施方案進行審核并回復。
四、“一書四方案”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途徑獲取
如果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拒絕公開該信息或者不公開也不答復的,我們可以權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答復之日起60日內或信息公開答復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向該國土資源部門的上一級國土資源部門或同級人民政府提起
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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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產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