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遷人面對地方的拆遷
項目應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一,切忌消極對待,置身事外。一部分被拆遷人面對地方的拆遷項目是非常消極的,哪怕對自己的補償極其不利,也不主動找地方談判,而是忍氣吞聲,置之不理,這也就喪失了為自己爭取合理補償標準的機會。所以,建議廣大被拆遷人,在得知自己家的房子或土地將要被征收后,一定要積極主動地找拆遷方進行協(xié)商、談判,內(nèi)容要圍繞著補償金額、補償方式、補償?shù)木唧w事項,如果能夠達到一致意見,得到雙方的滿意,當然是皆大歡喜。即便不能通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也是有其他方式進行維權的,萬萬不能主動放棄維權機會,而是時時刻刻謹記要主動出擊,不要成為拆遷過程的被動主體,否則可能導致自己的房屋被強拆、土地被強行征收,卻得不到合理的補償。
第二,切忌以暴力方式抗拒拆遷。在面對地方或開發(fā)商的違法拆遷時,一部分老百姓選擇自力維權,由于不懂法律,就采取了暴力抗拒拆遷的方式。一方面可能給自己造成人身傷害及沖擊,致使自己及家人痛不欲生;另一方面,可能傷害到他人,不僅需要賠償他人的
人身損害,還可能致使自己陷入牢獄之災。故暴力抗拒拆遷,是一種得不償失的方式,切忌采用!
第三,切忌面對違法強拆時慌亂手腳。許多人在沒有簽署補償協(xié)議,拆遷方也未下達補償決定、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時,房屋就要被違法強拆了。強拆就好像一場突如其來的噩夢,完全沒有給被拆遷人任何心理準備。當面對拆遷方的違法強拆時,人們往往就會不知所措,有可能會失去理智。此時,提醒大家一定不要慌亂,而是要保持冷靜清醒。建議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強拆前,自己的房屋及周邊情況拍照錄像,保留房屋被拆遷的房屋狀況證據(jù);其次,遭遇強拆時,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明一下自己的詳細情況,要求警察立即出警,并對通話進行錄音;再次,多找點親朋好友,在強拆時,對強拆現(xiàn)場進行拍照、錄像,拍一些領導入鏡的畫面;最后,不要與拆遷方發(fā)生肢體沖突,保護好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第四,切忌面對違法逼簽時急于妥協(xié)。在拆遷過程中,拆遷方往往采取各種各樣的逼簽方式。諸如斷水、斷電、堵路、在被拆遷人家門上張貼封條、威脅被拆遷人及家人、調(diào)查被拆遷企業(yè)的消防、衛(wèi)生等方式,迫使被拆遷人妥協(xié),從而簽署補償協(xié)議,進行搬遷。但是,這些手段、方式無疑是拆遷方慣用的,故意迫使被拆遷人產(chǎn)生恐懼心理而妥協(xié)。在面對拆遷方的違法逼簽時,被拆遷人越是應當積極面對,敢于理性維權。
第五,切忌盲目簽訂補償協(xié)議。補償協(xié)議的簽訂是拆遷環(huán)節(jié)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如果被拆遷人簽署了補償協(xié)議,就意味著后續(xù)拆遷方可以直接以合法名義拆除房屋了。所以,提醒廣大被拆遷人,在簽署補償協(xié)議時,一定要看清雙方主體、補償金額、補償時間、安置方式、搬遷時間、違約責任等。如果有
安置房,還需要標注安置房的具體地點、交付時間、安置房的結構…….如果對補償內(nèi)容及標準不滿,切忌千萬不要在補償協(xié)議上簽字,另外,注意不要在空白協(xié)議(僅有拆遷方的口頭承諾)上簽字。補償協(xié)議是非常重要的,一份標準、完美的補償協(xié)議,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成為自己維權的籌碼。哪怕拆遷方的補償款不到位,或者安置房擱置建設導致自己無家可歸,都是可以拿著補償協(xié)議要求其履行協(xié)議,承擔違約責任的。
第六,切忌撕毀拆遷文件及丟失證件。對于地方下發(fā)征收公告、補償安置方、拆遷文件等,一些被拆遷人過于氣憤,在下發(fā)的第一時間就撕掉了,這是極其錯誤的處理方式。因為這些文件是以后起訴維權的證據(jù)線索,應當及時拍照、錄像保留線索。另外,關于房屋的產(chǎn)權證、土地證、建設規(guī)劃證等證件也需要保留好。當拆遷方以驗收、核查土地證、房產(chǎn)證等證件為理由而變相讓上交時,一定要注意上交復印件,千萬不要上交原件。這些證件的原件務必要妥善保留好,不能隨意上交拆遷方。因為如果缺少了這些證明原件,就相當于沒有相應的維權主體資格,后續(xù)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就會舉步維艱。
第七,切忌盲目投訴上訪。許多被拆遷人在遇到問題時,首先想到的就是寄希望于上訪。但是,信訪辦、信訪局的主要作用是對信訪事項進行協(xié)調(diào)、督查,而無權直接處理。所以,在很多情況下,人們經(jīng)過多次上訪之后就會發(fā)現(xiàn)幾乎還是解決不了問題,最后還是得通過法律方式維權,可是此時可能已經(jīng)過了訴訟時間。投訴、上訪可以起到一個輔助的推進作用,但盡量適可而止,如果發(fā)現(xiàn)不能解決問題,一定要及時通過其他方式維權,避免延誤維權時機。
第八,切忌被拆遷方的花言巧語。在拆遷動員時期,拆遷方往往會采用各種方式誘惑、哄騙被拆遷人,讓被拆遷人及時配合其拆遷以推進拆遷進度。這些誘惑、哄騙方式包括:口頭答應給予高額提前搬遷獎勵費、口頭約定安置房面積會多給、口頭承諾的補償款高于補償協(xié)議中的數(shù)額等等。但是,實際上這些所謂的口頭承諾都不能成為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保障,且法律效力比較低。建議被拆遷人在遇到這些情況時,盡量將口頭答應的所有事項都寫在補償協(xié)議之中,書面化并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對拆遷方的口頭承諾錄音錄像,作為后續(xù)被拆遷方違約的證據(jù)。
最后,提醒廣大被拆遷人,遇到拆遷項目,一定不要慌亂、自亂陣腳,而是要謹記上述事項,合法理性維權,爭取獲得比較滿意的補償款,而不能讓自己的補償款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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