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師網(wǎng) > 專題 > 物權制度 > 所有權 > 正文
一、概念
國家土地所有權是指國家作為土地所有權的權利主體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國家土地所有權是我國土地所有權制度的重要內容,是確定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占主導地位的經濟制度的基礎。
二、特點
國家土地所有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國家土地所有權的權利主體是唯一的,即國家。無論什么國家、什么社會制度都存在國家土地所有權,但國家作為土地所有權的唯一主體在不同社會制度條件下的實質是不一樣的。奴隸制國家代表奴隸主的利益,封建制國家代表封建主的利益,資本主義國家代表資本家的利益,它們作為國家土地所有權的權利主體,維護著奴隸主、封建主和資本家對奴隸、農民和工人的剝削。而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國家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國家所有即為全民所有,國家作為土地所有權的唯一權利主體,便使全體人民成為土地的真正主人。
2、國家土地所有權客體廣泛。國家土地所有權的客體包括:城市市區(qū)的土地,國有的山嶺、荒地、灘涂,國有森林、草地、水面所占用的土地等。
3、國家土地所有權的取得方式上帶有國家的強制性。國有土地都是國家作為主體國家,以其對外的獨立自主權和對內的最高權,用強制的方式取得的,這些方式包括國有化、沒收、征用等。
4、在土地所有權的確認方面,國家土地所有權直接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不進行國有土地所有權登記。中國境內的一切未被確認為集體所有的土地均屬于國家所有。
三、國家土地所有權的客體范圍
(一)城市市區(qū)即建成區(qū)(非城市規(guī)劃區(qū))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城市建成區(qū)內存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且不符合下述(四)所述情形的,其土地屬于集體所有。城市建成區(qū)內應區(qū)分情況分別規(guī)定:在城市建成區(qū)內不存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國家當然取得土地所有權;在城市建成區(qū)內存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只有符合下述(四)所述的情形,國家才能取得土地所有權;否則,土地仍屬集體所有。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qū)中已經被國家依法沒收、征收、征購、征用為國有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三)除依集體所有權證或者享有集體所有權的事實被依法確認的外,林地、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四)建成區(qū)內或城市建成區(qū)邊緣,存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但該組織農民集體所擁有的土地全部變?yōu)榻ㄔO用地的,國家可以依法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zhèn)居民,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轉變?yōu)閲型恋兀玫卣邔υ摲恋叵碛袆潛車型恋厥褂脵唷?/p>
(五)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屬于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國家應當依法將國有土地與原集體土地進行置換,遷移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對置換后的土地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
上一篇: 所有權限制的概念、特點及分類
下一篇: 所有權的轉移以及風險承擔
加載更多
裝修完成后租賃公司既不采取除甲醛措施,也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無縫銜接”對外出租,罔顧承租人的健康安全。假如你是這種房屋的承租人你會如何維護自身權益?下面,一起來看看成都市青羊區(qū)人民法院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