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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qū)別。
1.發(fā)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yè),都可以發(fā)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yè)才可以發(fā)行。
2.收益穩(wěn)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fā)行債券的公司經(jīng)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chǎn),還要看公司剩余資產(chǎn)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jīng)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jīng)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jīng)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jīng)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于凈收益的分配,不屬于費用,在所得稅后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fā)行股票或發(fā)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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