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請律師?請律師為什么越早越好?
關于請律師,一直都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因為好的律師能夠充分幫助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所以我們在看港劇或者美劇時,經(jīng)常會聽到:“對不起,在律師到來之前,我什么都不會說”、“我的律師很快就到,有什么你和我的律師說”之類的對話,這也充分的說明了請律師的重要性。
但在國內(nèi)這樣的情況卻不常見,許多人發(fā)生糾紛時認為不用請律師,直至最后自己利益受損才想起請律師,這樣往往都錯過了讓自己最大受益的機會。尤其是刑事案件,家屬如果聽信別人的話說不用
找律師,或案情等待宣判時才請律師,這都是對當事人極其不利的。今天立幫律師就告訴大家為什么要請律師?請律師為什么越早越好?
為什么要請律師?請律師為什么越早越好?
01
律師有豐富的專業(yè)知識
相對于普通人,律師解決問題的最大優(yōu)勢在于其擁有豐富的專業(yè)
法律知識。在處理案件糾紛時,律師會運用其豐富的專業(yè)知識,整理清楚案件發(fā)展的脈絡,懂得什么權益受到了侵害,應當采取什么保護措施,會出現(xiàn)什么結果,過錯屬于什么性質(zhì),應當采取什么樣補救措施,如何收集證據(jù),如何在法庭上更好的爭取權益,如何制定周全的訴訟計劃等等。
在簽訂
合同、投資經(jīng)營等方面,律師也可以運用其專業(yè)知識,告訴當事人如何更好的避免風險,維護權益。
02
把握訴訟效率和時機
律師是可以作為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參加到訴訟中。無論是
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
刑事訴訟都需要按法定的程序展開。
當事人若本身沒有一定的訴訟知識,因為發(fā)生糾紛要打官司才去了解訴訟的相關知識,則會延誤訴訟時機,不利于訴訟的進行。而有了律師的幫助,則可以大大提高訴訟效率,把必要的事情先妥善安排,保證證據(jù)資料齊備、程序規(guī)范,通過律師參與這些工作,可以有效減少訴訟成本、減低訴訟風險。
03
降低當事人損失
請律師最終的目的是維護權益,或者防患于未然。一般在實踐中,對方當事人都只會要求你履行義務,而你在不懂得法律知識的情形下,可能會在某些事項上吃虧。
而律師可以通過了解分析,知道你應該享有何種權利,什么權益受到侵害,時刻為自己的當事人著想,會尋求快捷、便利、省時省力的法律救濟渠道,合法有效地維護當事人權益,最大限度地減低當事人的損失。
而在企業(yè)的經(jīng)營活動,個人的投資等行為,如果事先有律師參與,提供相關專業(yè)的法律意見和建議,則不僅可以避免某些風險,還可以避免一些事后不必要的訴訟和紛爭,減少當事人的損失。
求助當事人聘請律師要注重時機,對于一般需要律師提供專業(yè)意見建議,如投資經(jīng)營、簽訂合同如何避免風險等可以隨時委托律師。
而對于案件糾紛,不同的案件糾紛在不同的階段找律師解決時一般風險、結果也會有所不同,所以當事人一定要根據(jù)自己實際情況及時找律師。
請律師為什么越早越好?
為什么要請律師?請律師為什么越早越好?
01
專人做專事才能更專業(yè)
從農(nóng)業(yè)社會開始,人與人的分工就一致存在,最典型的就是男耕女織,即便是階層分出個士農(nóng)工商,也算是專業(yè)分工的一種表現(xiàn);如今社會分工越來越細,不同領域之間的壁壘也越發(fā)難以逾越,律師就是社會化、專業(yè)化分工的表現(xiàn),古代有訟師替人寫狀子,現(xiàn)在有律師幫你保權益。
建筑房屋需要建筑工程師,室內(nèi)裝修需要設計師,近日發(fā)生的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營救也是有專門的救援人員,而涉及法律時你就需要有律師,不管是刑事受害人,還是普通欠款糾紛,也是需要律師的,法律切入、證據(jù)固定、財產(chǎn)保全等雖然都是普通人能想到的,但缺少專業(yè)指導,很有可能越忙越亂。
02
法律的漏洞尚不完善
如果進入刑事程序,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重要的東西之一就是受害人的刑事諒解書,這對于施害人的定罪量刑有影響,在受害人不清楚的情況下,簽署了不明不白的文書,那后面自己權益的保護可能就會受影響。這種情況下,當事人認真一點可能就識別出來了,還有一些是識別不出來的根本防不勝防,別說是普通人,就是法律人也有可能中招。
比如買房過程中的喝茶費、服務費、車位款、裝修款,幾萬的十幾萬的甚至是幾十萬的,其實都是房價的一部分,但是法律規(guī)定了要按照備案價出售房屋,所以只能以其他名目來收取,開發(fā)商就巧立名目,專門成立
項目公司,或者直接跟其他公司合同來收這筆錢,等你對房子不滿意想解除合同時,人家說這錢是別人收的和我沒關系,另一家則說我已經(jīng)服務過了這錢退不了,即便打官司也要費時費力;如果是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請了律師之后,把案情一捋發(fā)現(xiàn)了受害人也有犯罪行為,受害人就更麻煩了,這時是不是十分需要律師呢?
03
律師只為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對于律師而言,律師考慮的就是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我們見過父子反目成仇,也見過夫妻同床異夢,但絕見不到律師為了自己利益出賣當事人,遇上事情,你可以信任的除了自己,就只有律師了。
就拿最簡單的交通案件來說,交警處理應該很公正公平吧,但在最重要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出前,他可能會想著讓雙方先談一談聊一聊,但凡有一方會來事兒,讓另外一方心軟,在事故認定方面做出讓步結果就會不一樣。比如你一心軟覺得對方看著挺苦的,責任認定給他少一點,但他還是擔主要責任,一覺得讓一下就讓一下唄,人家態(tài)度也挺好的沒什么,等認定書出來生效之后,人家態(tài)度可能就變了,別說醫(yī)藥費不給付,就是你墊完了管他要都有可能要不到,所以既然遇上事情,就得依法依規(guī)依程序處理,只有程序正義了結果才有可能正義,處理這事第一合適的是政府,第二合適的就是律師,但沒有人愿意當壞人,只有律師能為了你考慮當一把壞人,誰讓他是你的律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