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不少讀者在圣運的自媒體平臺上留言咨詢,被告知房子是違建,自己卻連陳述的權利都沒有?或者房屋已經(jīng)拆沒了,是不是我申辯的機會也沒了?
其實出現(xiàn)這樣的問題是因為在一些地方的房屋拆遷活動中,拆遷方罔顧被拆遷人的知情權,拒絕告知被拆遷人相關的拆遷信息造成的。
這是不符合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應享有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
今天圣運律師將通過知識匯、實務解析、案例參考三方面為你解讀這個問題。
知識匯
房屋拆遷中的知情權
在征收補償活動中,行政機關在信息獲取方面占絕對優(yōu)勢,因此,行政機關在實施征收和補償活動時,要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權,具體有以下要求:
(一)要公開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依據(jù)。比如公開有利于被拆遷人知道拆遷部門的具體職責和工作依據(jù)。
(二)要公開有關征收和補償活動的信息。
(三)要公開行政決定。
房屋拆遷中的申辯權
(一)根據(jù)
行政強制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行政機關實施
行政強制措施應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二)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zhí)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經(jīng)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zhí)行決定。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應當載明的事項包括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實務解析
紙上談來終覺淺,圣運律師為了給被拆遷人帶來庇護和案例參考,研究了過往此方面的勝訴案例,挑選出極具代表性的一篇——(2020)甘01行終13號,該案中方某在榆中縣某鎮(zhèn)擁有一宅基地,被鎮(zhèn)政府強拆了,其作出的公告未載明其享有的申訴權、行政強制拆除決定書也未載明申請
行政復議、提起
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方某覺得自己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房子就被強拆了,著實不公,求助圣運律師助其維權。
2018年5月31日,榆中縣國土資源局以方某未經(jīng)批準擅自占用某村集體土地超出批準范圍建設房屋違法為由,責其十五日內(nèi)改正違法行為。
2018年6月1日,榆中縣某鎮(zhèn)人民政府作出了公告,并作出了行政強制拆除決定書,該決定書中決定于2018年6月5日對方某房屋進行強制拆除。方某房屋于2018年6月11日被拆除。
圣運律師認為鎮(zhèn)政府作出的行政強制拆除決定書違法,遂起訴,
一審法院支持了方某的請求,判決確認鎮(zhèn)政府做出的行政強制拆除決定書違法。
鎮(zhèn)政府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終法院認為:“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jù),應當進行記錄,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jù)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钡谌邨l第一款規(guī)定:“經(jīng)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zhí)行決定。強制執(zhí)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br>
“本案中,鎮(zhèn)政府作出的行政強制拆除決定書缺少法定要件,違反法定程序,應予撤銷之認定并無不當。”
案例索引
其實實踐中,不僅方先生遇到過這種糟心事維權成功,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上還有其他此方面的精彩勝案,整理于此以供大家學習參考。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2014)寧行終字第357號
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2017)皖08行初92號
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2017)皖08行初93號
最后圣運律師要說的是,行政機關有義務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意見,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者阻礙當事人行使陳述和申辯權,否則屬于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除非拆遷戶自愿、明確地表示放棄該項陳述或者申辯權利,否則誰也不能剝奪。